消防设施检测
- 服务类别:消防设施检测服务
- 服务城市: 许昌
- 价格: 0.5 至 3
- 商品单位:平方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是政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对建(构)物消防安全检查的一项重要手段。通过设备测试,检验检测等技术手段,能够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安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作出评价。对违反消防安全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加强了政府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
检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119号)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五)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3、《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120号)第十条 “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下列内容:…(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10年修订)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或者备案前,消防设施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测合格。建筑消防设施的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和落实消防设施的管理、检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制度,对建筑消防设施、电器设备、电气线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5、深圳市《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第十三条 单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三)对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并保存五年以上备查。”
目前,消防检测已经做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日常运营所必需的一项专项检测。同时也是火灾隐患排查、指导消防工作强有力的手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检测】目前开展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涵盖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安全疏散系统等各系统的检测能力与检测要求,能够出具合法有效(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消防设施检测服务。
如果单位需要消防设施检测服务的,请联系18639712233
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内容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检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路的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系统的接地管线的安装及其保护状况; 2、检测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设置状况、安装质量、保护半径及与周围遮挡物的距 离等,并按30~50%的比例抽检其报警功能; 3、检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质量、柜内配线、保护接地的设置、主备电源的设置及其转 换功能,并对控制器的各项功能测试; 4、检测消防设备控制柜的安装质量、柜内配线、手、自动控制及屏面接受消防设备的信号 反馈功能; 5、检测电梯的迫降功能、使用功能,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和着火层的灯光显示功能; 6、检测消防控制室、各消防设备间及消火栓按钮处的消防通讯功能; 7、检测火灾应急广播的音响功能,手动选层和自动广播、遥控开启和强行切换等功能; 8、检测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位置及明显标志、室内防火阀及无关管线的设置、双回路电源的 设置和切换功能; 9、检测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照度、转换时间和图形符号;
二、消防供水系统 1、检查消防水源的性质、进水管的条数和直径及消防水池的设置状况; 2、检查消防水池的容积、水位指示器和补水设施、保证消防用水和防冻措施等; 3、检查消防水箱的设置、容积、防冻措施、补水及单向阀的状况等; 4、检测消防供水泵的性能、管道、手自动控制、启动时间,主备泵和主备电源转换功能等; 5、检测水泵结合器的设置、标志及输送消防水的功能等;
三、室内消火栓系统 1、检查室内消火栓的安装、组件、规格及其间距等; 2、检测屋顶消火栓的设置、陈冻措施及其充实水柱长度等; 3、检查室内消火栓管网的设置、管径、颜色、保证消防用水及其连接形状; 4、检测室内消火栓的首层和最不利点的静压、动压及其充实水柱长度; 5、检查手动启泵按钮的设置及其功能; 探头清洗电检消检消防维保灭火器维修与年检烟感 探头销售消防中控主机消防工程
四 消防电气检测内容
1、变压器室 ① 直观检查变压器室的设置位置、防火等级及孔洞封堵等;变压器的设置、外观质量、 组 件完整性及防火措施等;高低压电缆(线)的敷设等。 ② 用红外系列仪器检测变压器绕组和高低电缆(线)各接点的温度并拍热谱图。 2、高(低)压配电装置 ① 直观检查高(低)压配电装置的设置、安装质量、柜内配线、高(低)压电缆(线接头、 接地、配件的完整及防火措施等。 ② 采用常规仪表测量(或读取)各相线的电压(流)值、N线的不平衡电流值、PE线有无 异常电流及接地电阻值等。 ③ 采用红外系列仪器测量导线及其连接点、开关触头的温度并拍热谱图。 3、低压配电箱(盘) ① 直观检查配电箱(盘)的设置、材质、安装质量、柜内配线、接线端子连接、接地及防 火措施等。 ② 采用常规仪表测量负荷电流值、N线电流值及PE线有无异常电流。 ⑶ 采用红外系列仪器测量箱(盘)内各接线端子、断路器触头的温度并拍热谱图;采用超 声探测仪测量有无打火放电现象。 4、低压配电线路敷设 检查不同用电场所的线路敷设及穿保护管的线路在安装使用中存在的电气火灾隐患。 5、电气照明装置 检查不同的用电场所,各种照明装置在安装使用中存在的电气火灾隐患。 6、开关插座 检查在不同的用电场所安装使用的开关插座存在的电气火灾隐患。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 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二、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三、工程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时要提供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和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四、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公安派出所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要检查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检查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资料: 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报告以及维护保养的记录;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有关燃气、电气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报告等记录资料。在有消防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资料中、质检站对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要有消防大队出具的:建筑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报告,否则不予备案及验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第十二条 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第二十九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二条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第八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六)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八)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