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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一、动作控制
气体灭火系统中,储存容器阀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启动释放灭火剂。常用驱动气体压力打开。它的动作过程是:人工确认后,紧急启动,延时(关门窗等),启动电磁阀产生吸力(推力),使推杆动作,驱动气体的密封膜片刺破,打开电路阀门及钢瓶阀门,释放灭火剂, 同时放气灯点亮,声光报警。当防护区(灭火区)发生火灾时,火灾探测器动作报警,经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气体灭火联动控制器,进行顺序控制(现场发出声光报警指示、关闭防护区的通风空调、防火门窗、及有关部位的防火阀),延时30s后,启动气瓶装置,利用高压的起动气体开启灭火剂储存容器的容器阀和分配阀,灭火剂通过管道输送到防护区, 从喷嘴喷出实施灭火。在管网上一般设有压力(或流量)信号装置(如压力开关)。主要出入口上方应设气体灭火剂喷放指示标志灯;联动控制装置应设置延时机构及声、光警报器。
二、 联动控制的特点
1、设计规范规定了必须设置感烟和感温两种探测器,只有当两种不同探测器都动作报警后的“与”控制信号才能联动控制灭火系统。
2、要延迟启动,在这段时间,门窗、通风管道出口能关闭,否则影响灭火效果。人员疏散至关重要。延时30s(可调)期间,关闭防火门、防火阀、关停通风空调系统、关闭防护区的门窗和防护区内人员的安全疏散。
3、发出报警后,一定要人工确认,不要求紧急启动。设置在防护区出入门口外的手动紧急启动、停止控制按钮,必须有透明的玻璃保护窗口并加强管理,不能因人为原因造成误动作,使灭火剂无故释放。
4、气体灭火防护区内的事故排风机,应在室内外便于操作的地点设置,手动控制电器。
5、现场灭火控制盘与消防控制室间应有总线通信。